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日臺教社(二)字第1100114162號函及「終身學習法」第14條規定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學習發展趨勢,教育部鼓勵培訓合格之「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以自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終身學習活動,擴增高齡者參加終身學習活動之機會,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期程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高齡自主學習團體運作實施期間自111年4月至111年11月止。
四、本計畫申請日期自110年11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實施計畫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s://moe.senioredu.moe.gov.tw)。
五、本計畫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陳先生、許小姐,05-2720411轉分機26110、26111。
六、有關本案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申請辦理終身學習活動,請就辦理地點所在向各區主辦縣市申辦,離島地區請依實施計畫說明申請。各區主辦縣市詳細聯絡方式請參閱樂齡學習網公告(北2區由新北市主辦,受理範圍為新北市)。
七、為促進本計畫辦理場地之多元性,並充分結合教育部相關場域資源,提供教育部終身學習相關場地供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參考(如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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