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2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1998號函修正發布之「短期補習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本局111年4月27日新北教社字第1110791188號公告辦理。
二、因應近日疫情升溫,考量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課照中心)學員大多為學齡階段孩子,請各班(中心)學生及教職員工入班須全程配戴口罩,倘遇確診者,無飲食行為以不匡列密切接觸者為原則,有飲食行為以匡列九宮格為原則。
三、本局並訂定旨揭飲食防疫措施,請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如有飲食需求,務必落實相關措施,包含飲食前正確洗手,並建立專屬飲食區,飲食期間應維持通風良好,保持2公尺以上間距,並全程使用隔板等。
四、另補習班及課照中心確診就讀班級,暫停實體授課天數期滿可復課,確診者及密切接觸者須快篩陰性方可到班,考量近日疫情逐漸嚴峻,其餘接觸者建議可請其自費快篩確認陰性後再行到班,以確保所有教職員工生健康安全,復課前請各班(中心)確實完成環境清潔消毒。
五、檢附新北市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飲食防疫措施1份,請補習班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