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1年5月25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10927789號函辦理。
二、本局前於111年1月20日新北教社字第1110139569號函請貴校補校學生已滿18歲者,進入校園前需接種2劑疫苗且滿14天或定期快篩,合先敘明。
三、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針對「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
(一)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
(二)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
(三)健身房
(四)八大行業
上述符合COVID-19疫苗接種年齡之參加者,須完成疫苗追加劑(第3劑)。
四、倘為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證明者(即接種疫苗前,經醫師確認對國內所有授權使用的COVID-19疫苗皆有接種禁忌或曾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評估不建議接種),可持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參與活動。
五、「已接種2劑疫苗已滿14天但尚未滿12週者」或「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參加活動。
六、因應疫情瞬息萬變,本局將視疫情狀況隨時滾動調整,請各校隨時注意本局網站及新北學bar相關訊息,並透過校內網站、相關師生聯繫管道即時轉達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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