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於藝術與人文課程中,安排戲劇與舞蹈課程,一至三年級實施創造性舞蹈及律動教學,透過肢體動覺激發創造力,釋放想像力,促進學生各項發展;四至六年級結合視覺藝術課程實施創造性戲劇及偶戲課程,期待透過課程讓學生學習不同的表達技巧與創作方式,並從中建立與人合作的習慣與正確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