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教育局公告》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市轄內補習班及課照中心自本(110)年5月18日起一律停課至7月26日,請各補習班確實依規定辦理。

(一)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本市轄內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一律停課至110年7月26日。
(二)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經消費者同意,可改以線上學習方式調整課程、規劃相關補課事宜,或依退費標準予以退費。
(三)退費時間可依與消費者協調之退費時間辦理,並分別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8點第1項規定退費。
(四)本局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相關防疫措施,相關之訊息將即時公告於本市短期補習班管理及通報平臺(https://lll.ntpc.edu.tw/Cram)、新北補習教育專區社群(https://pse.is/3gnlt5),請業者依規定隨時應變調整。
(五)另針對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因防疫規定停課致使營運衝擊申辦營運資金貸款者,教育部將協助酌予利息補貼,詳細資訊可逕洽教育紓困專線(0809)098001、(02)77523766。

相關網站: https://www.edu.tw/COVID-19/cp.aspx?n=37FE7D0E8B36BA7F&s=38CD1D3C91067AEC
附加檔案: 1100708教育部停課公告.PDF
1100712 本市轄內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停課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6日.pdf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教科 管理者 於 2021-05-17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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