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 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構)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 年2 月27 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62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1份。
二、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於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可洽請上開學校及教育機構出具停課證明,以利向服務機關(構)學校請假。

附加檔案: 1090304教育部函-防疫照顧假.pdf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教科 管理者 於 2020-03-04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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