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線上審核平臺
[重要]有關視訊會議簽到方式,請查照。
依據法務部110年5月20日法律字第11003507110號函示,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紀錄,由與會董事分別簽名寄回之方式辦理。
新增日期:2021-06-09
更新日期:2022-11-09
點閱次數:1015
Copyright © 2019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
電話:1999(新北市境內) 或 (02)29603456 分機 2719 或 2721
傳真:(02)29660844
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