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線上審核平臺
變更財產總額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或公函(僅需檢附1份)
二、最新捐助章程影本。(內容蓋有本府印信)
三、最新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四、董事會議紀錄。(紀錄應載明變更原因及變更前變更後金額))
五、財產清冊及證明文件。
備註:
1.以上文件請依序排列後裝訂成一式(裝訂線於左側),並檢附一式3份。
2.文件屬影本部分,請於文件右下角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董事長印章。
相關檔案: (民)教社教13-(民)表五-財團法人新北市○○教育基金財產清冊〈變更財產用〉.odt
(民)教社教13-(民)表六-財團法人新北市○○教育基金會財產〈土地〉清冊.odt
(民)教社教13-(民)表七-財團法人新北市○○教育基金會財產〈建物〉清冊.odt
(民)教社教13-(民)表五-財團法人新北市○○教育基金會財產清冊〈變更財產用〉.pdf
(民)教社教13-(民)表六-財團法人新北市○○教育基金會財產〈土地〉清冊.pdf
(民)教社教13-(民)表七-財團法人新北市○○教育基金會財產〈建物〉清冊.pdf
新增日期:2020-01-21
更新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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