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北市社會教育資源網

:::
課後照顧
:::

申請立案流程



如欲申請立案,請先詳閱注意事項如附檔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相關法令及規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立案流程

申請立案標準作業流程圖
申請立案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立案申請流程

1.申請之民眾應先取得下列文件:

  (1)消防檢修申報證明

89519119)

  如係當年度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者得免付;非當年度變更使用執照者須依規定於每年3月底前辦理前開申報,核准立案亦同。

  (2)使用執照變更為「D5類」

     (請洽工務局建照科,電話:29603456轉5851、5852)

  (3)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證明

     (請洽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電話:29603456轉8953~8939)

2.檢附上開變更使照通過文件,並檢附立案申請書及相關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教育局社教科提出立案申請

    (電話:29603456轉2793)。

 

 


 



目前線上人數 3 人, 本日 1019 人,本月 65311 人,共 2616584 人
回頂端
新北市學習地圖
最新消息
學習型城市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