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會址應備文件(併同變更捐助章程相關條文) |
一、申請書或公函(僅需檢附1份) 二、最新助章程影本。(內容蓋有本府印信) 三、最新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四、董事會議紀錄。(紀錄應載明遷址原因及新址,併同載明變更捐助章程相關條文) 五、新會址不動產所有權狀證明、租賃契約或所有權人同意書等有權使用場地之證明文件。 六、新捐助章程。 七、條文對照表。 備註: 1.以上文件請依序排列後裝訂成一式(裝訂線於左側),並檢附一式3份。 2.文件屬影本部分,請於文件右下角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董事長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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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民)教社教13-(民)表二-財團法人新北市○○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odt (民)教社教13-(民)表三-財團法人新北市○○教育基金會條文對照表.od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