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10年2月8日(110)兒美字第023號函辦理。
二、本市複選承辦學校:本市新店區中正國民小學(231319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36號)。
(一)收件日期:110年4月28日(星期三)前送達上開學校參加複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
三、旨揭活動每位學生最多參加1件作品(依主題內容擇1),須由各校先行校內初選,並擇優薦送至「新北市新店區中正國民小學教務處」收,參加複選;另薦送數量不限。薦送之作品請平放包裝(切勿捲、摺),俾利評選作業。
四、連絡人:羅秋霞主任,連絡電話(02)29125432分機810。
五、作品均不退還,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六、本計畫可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址(http://ed.arte.gov.tw)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址(http://www.kaearoc.org.tw/html/)下載電子檔案或逕洽該學會聯絡人林老師,電話(07)398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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