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申請立案,請先詳閱注意事項如附檔。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相關法令及規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立案流程
‧申請立案標準作業流程圖
‧申請立案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立案申請流程
1.申請之民眾應先取得下列文件:
(1)消防檢修申報證明
89519119)
如係當年度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者得免付;非當年度變更使用執照者須依規定於每年3月底前辦理前開申報,核准立案亦同。
(2)使用執照變更為「D5類」
(請洽工務局建照科,電話:29603456轉5851、5852)
(3)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證明
(請洽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電話:29603456轉8953~8939)
2.檢附上開變更使照通過文件,並檢附立案申請書及相關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教育局社教科提出立案申請。
(電話:29603456轉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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