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1年1月18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10122820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際疫情持續嚴竣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威脅增加,本市規範非校內相關人員(如家長、來賓訪客及洽公民眾等)入校時應符合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出示方式如下: (一)接種紀錄卡(小黃卡)。 (二)健保卡(有張貼疫苗接種日期)。 (三)疫苗接種數位證明(範本如附件1)。 (四)健康存摺之疫苗接種紀錄(下載健保快易通APP,健康存摺查詢方式如附件2)。 三、倘渠等人士未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則需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