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消防局111年1月25日新北消預字第1110176039號函辦理。
二、檢送本府消防局111年1月25日新北消預字第1110176039號函、各營業場所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應加強合格申報、落實消防安全設備平時維護及避免延宕修復,不合格申報者將縮短限改期並以不同意展延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