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1年7月1日新北教社字第1111206094號公告修正發布之新北市短期補習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營運指引、新北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營運指引及飲食防疫措施辦理。
二、考量近日疫情升溫,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課照中心)為多數學生課後學習之重要場所,為維護全體師生健康,本局前已請各班(中心)學生及教職員工入班務必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並依營運指引各項規定辦理,每日營運前依「新北市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防疫措施暨防疫工作事項檢核表」,檢核是否落實防疫物資準備、人員管制、固定座位、環境清消等措施並記錄留存。
三、本局前亦公告「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飲食防疫措施」,請補習班及課照中心如有飲食需求,務必落實相關措施,包含飲食前正確洗手,並建立專屬飲食區,飲食期間應維持通風良好,保持2公尺以上間距,並全程使用隔板等。
四、本局後續將加強查核,倘查有未依規定落實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請各班(中心)務必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盡速做好準備,與政府部門、學校齊心抗疫,保障親師生及市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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