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範圍及金額,係依本府110年2月7日新北府法消字第1100215311號公告修正之「新北市消費場所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投保範圍及最低投保金額(自111年1月1日生效)」規定辦理。
一、身體傷亡 每人600萬
二、身體傷亡 每一事故1,500萬
三、財產損失 每一事故300萬
四、保險總額 3,8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