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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汽車駕駛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公路總局表示,最近民眾看到網路平台流傳一位偽裝年長者,故意在行人穿越道來回行走阻礙車輛通行,該影片造成停讓文化政策中駕駛人及行人間對立。經查此搞笑影片初步判斷原始影片(資料來源:https://www.instgram.com/reel/CsEMw5MA3IK/?igshid=NTc4MTIwNjQ2YQ==)係為哥倫比亞人上傳(西班牙語),車輛車牌黃底及編碼方式,非台灣車輛,同時亦非台灣街景,拍攝地點係位於國外,特此澄清非為本國人之行為。

公路總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請駕駛朋友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務必停讓行人。

另外也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並查看左右來車,避免低頭滑手機,並遵守行人號誌,秒數不足時不通過。公路總局呼籲駕駛人及行人共同推廣停讓文化,讓交通更安全。

  •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組

檢索日期:112年7月5日轉在路口駕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建立停讓文化! (thb.gov.tw)公告。

相關網站: 汽車駕駛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於 2023-07-05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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