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2年7月31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21481650號函辦理。
二、本市林口區檢出1例腸病毒71型個案,依據本府109年10月7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091895917號公告事項第2點,即日起該區列為本市腸病毒高風險區。
三、本市腸病毒高風險區現有板橋區、中和區、蘆洲區及林口區,前開行政區幼兒園於1週內同一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有2名(含2名)幼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或疑似感染手足口症、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時,該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應停止上課7日。
四、為保護幼學童健康,請加強腸病毒通報等防治措施,檢附「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前兆病徵自我檢查表」及「國小及幼兒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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