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之學力。
二、報名日期及時間:113年2月2日(五)至113年2月5日(一)止。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時至12時)
三、報名地點: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206號 新埔國小教務處,電話:02-22571830分機604。
四、考試日期:113年3月10日(星期日)。
五、考試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新埔國民小學。
六、檢附113年度考試簡章暨國中、小報名表各一份供參(同步公告新北市教育局及新埔國小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