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鑒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保有學員個資且頻繁使用公播設備,教育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業訂有「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以周全業者對學員個資之安全維護及管理。 二、為提升資訊安全防護水準、降低資安事件風險,請貴中心依前述宣導事項辦理,以落實相關資訊安全維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