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12936號函辦理。 二、案係將第二類傳染病「猴痘」名稱修正為「M痘」。有關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查詢。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公告」及「傳染病分類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