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團員甄選方式及期程如下:
(一)經初審、複審通過後予以聘用,初審以書面審查,複審以面試方式辦理,甄選正式及預備團員。團員均為無給職,核予公假派代或公假登記參與相關團務會議、研習或活動。
(二)甄選資料需於113年6月14日下午4時前寄(送)達本市終身教育資源中心。書面資料審核通過者,以電話聯絡於6月21日下午參加複審,預計7月5日前於中心網站公告甄選結果,並另函通知錄取者。
(三)團員聘期為2年,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二、另正式團員得比照「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第7點第3項之規定,參加候用校長及主任甄選時其年資得比照兼任主任職務採計積分或酌予加分,採計標準以當年度簡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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