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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北市辦理113年度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計畫

新北市辦理113年度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計畫
壹、依據
依據「教育部推動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要點」及「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貳、 計畫目的
一、 經由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之實施,提升專業素養。
二、 增進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參與樂齡學習之專業能力及經營管理與教學知能。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輔導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樂齡學習北區輔導團)
三、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 承辦單位:新北市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國小)、新北市新莊區樂齡學習優質中心(新北市新莊區豐年國小)
肆、 培訓時間
一、 基礎(17小時):113年8月5日(一)至113年8月7日(三)。
二、 初階(12小時):113年8月8日(四)及113年8月9日(五)。
伍、 培訓對象與資格
一、 本計畫預計培訓80名,培訓對象係以新北市高齡教育相關人員為主,採徵選方式辦理,須全程參與,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若報名人數超過預定名額,將視培訓資格及繳交資料甄選,優先順序如下:
(一) 本市現任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講師。
(二) 其他於終身學習或老人相關機構教學之講師或服務人員,並以具有樂齡學習核心課程之領域專業者(如具有藥師、營養師、路老師、性別平等、運動教練等專業證照或證書)為優先。
(三) 各級學校現職教職員、已(屆)退休之公教人員,並以具有樂齡學習核心課程之領域專業者(如具有藥師、營養師、路老師、性別平等、運動教練等專業證照或證書)為優先。
(四) 有意從事樂齡學習專業人員者。
二、各樂齡學習中心推薦講師以2人為原則,如各中心推薦報名人數未達2人,名額將釋出提供其他樂齡學習中心。
陸、培訓內容與實施方式
本培訓分為「招募與甄選」、「培訓課程」及「評核機制」三階段:
一、第1階段:招募與甄選
依本實施計畫「肆、培訓對象與資格」報名資格,依報名表佐證資料(含教學經歷、每月授課總時數、高齡相關訓練課程等證明資料),為條件遴選培訓學員。
二、第2階段:培訓課程
經第1階段招募審核後,遴選為參訓學員須全程參與下列培訓,分為基礎課程、講師初階課程二類,包括基礎課程15小時、講師初階專業課程12小時,共計27小時(如下圖藍色虛線方框)。
(一) 基礎課程(15小時):詳細課程如附件1。
(二) 專業課程: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詳細課程如附件2。
(三) 學員應依規定全程參與各類課程之培訓,始得申請核發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證明書。

三、 第3階段:評核機制
本階段係檢核出席情形及書面資料,經通過評核者,即可取得教育部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證明書:
(一) 出席情形:全程參與基礎課程17小時、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共29小時,培訓期間不得請假、遲到及早退。
(二) 書面資料:繳交課程規劃表、學習心得(約500字,包含樂齡教學與本次培訓學習之比較)、自我評估表。
四、 培訓時數抵免原則:依據教育部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5年內受過相關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者,得由本府組成抵免審核小組,核對所修習之課程,酌予抵免,抵免時數以基礎課程二分之一為上限(最高折抵6小時)。
柒、 研習證明與證書取得
一、 全程參與基礎課程15小時、講師初階課程12小時,總培訓課程時數為27小時,並經評核通過者,方可取得由教育部核發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證明書。
二、 未能全程參與且未能通過評核者,將由本府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捌、 報名方式
本次培訓不接受現場報名,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 本培訓訊息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縣市政府」及「新北市社會教育資源網/最新消息」。
二、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2日(星期五)止。
三、 錄取名單預計公告日期: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縣市政府」及「新北市社會教育資源網/最新消息」。
四、 符合培訓對象資格者,請於報名期間內報名,並須完成以下步驟:
(一) 請填具紙本報名表(附件3)及「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附件4),經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簽章,如有申請課程時數抵免之需求,請填妥附件5-新北市辦理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培訓課程抵免申請表,於113年7月12日(星期五)前送達新北市新莊區豐年國民小學(242新北市新莊區瓊泰路116號)林先生(電話22017102#75)收。
(二) 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事宜,如未於期限內寄送相關資料者,其資格由下1位備取遞補。報名者請於收到承辦單位甄選通過通知後,再參與培訓。本次報名不受理接受現場報名與旁聽。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
五、 通知課程時數抵免結果時間:113年7月26日(星期五)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抵免結果。
六、 培訓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安坑國民小學3樓視聽教室。
玖、 專業人員之運用及繼續教育
一、 評核通過名單將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最新消息,通過名單須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方能上傳前述網站之樂齡專業人員資料庫。
二、 登錄於樂齡專業人員資料庫者,除供各界廣為運用外,並得優先受聘於教育部相關計畫人員。教育部辦理相關回流訓練時得優先通知,以強化其繼續教育,持續提升專業知能。
壹拾、 注意事項
一、 學員應依規定全程參與各類課程之培訓,課程培訓期間,均須簽到及簽退(不得代簽),上課期間將進行抽點名。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以缺席1小時計算。
二、 本培訓遲到、早退、缺席達缺席逾5小時以上者,即使培訓完成亦不發給證明書。
三、 未完成各類專業人員部分培訓課程而未能持續參與培訓者,由本局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四、 前述事項,若經他人舉發並查證屬實者,一律不予通過;已發給證明書者,教育部得予撤銷。
五、 本培訓不補助交通費、住宿費,參與培訓之人員請自行處理。
六、 填寫報名表時,個人聯絡資料(含連絡電話、電子郵件等),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資訊漏接。如有不符或無法正常使用,致有關培訓相關訊息無法投遞、通知或發生延誤情事,由參與培訓之人員自行負責。
七、 參與培訓之相關資料繳交請勿缺漏,缺任一資料經本局通知補件且未於期限補件者,則視同自願放棄。
壹拾壹、 聯絡方式
一、 聯絡人:黃媜怡科員
二、 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592  
三、 聯絡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0樓
四、 電子郵件:ar2224@ntpc.gov.tw

附加檔案: 新北市113年度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計畫.docx
新北市113年度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計畫.odt
新北市113年度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講師)培訓計畫.pdf
於 2024-06-13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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