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6月19日新北衛疾字第1131194847號函辦理。
二、本市深坑區新增1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病例,依據本府109年10月7日新北府衛疾字第1091895917號公告事項第2點,即日起該行政區列為本市腸病毒高風險區。
三、該行政區幼兒園、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如有收托非住宿型6歲以下兒童者,於1週內同一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有含2名以上幼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或疑似感染手足口症、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時,該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應停止上課7日。
四、為保護幼學童健康,請加強腸病毒通報及停托課等防治措施。相關「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國小及幼兒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前兆病徵自我檢查表」請逕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參考運用(網址:https://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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