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7月1日新北衛疾字第1131282928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解除檢出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3個月以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地區辦理。 三、本市中和區、板橋區及淡水區自即日起解除腸病毒高風險區,惟樹林區及深坑區仍為腸病毒高風險區。請持續落實手部衛生、稀釋漂白水消毒及生病不上課等腸病毒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