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13年9月3日北市民宗字第1136022929號函辦理。
二、說明:
(一)凡於我國境內合法設立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就學學生皆可參加,每人限參加乙次。
(二)規格:畫紙、畫材及色彩工具由參賽者自備且用色不限。
1.國小組:以八開尺寸圖畫紙為限。
2.國中/高中.職:以四開尺寸圖畫紙為限。
(三)參賽者得自行擇選適當日期至林安泰古厝園區現場實境寫生,並於113年7-10月期間之開館日期(週一及中秋節休館)14:00-17:00期間,親自至本館「書房」活動服務台繳交並完成遞件報名(恕不接受郵寄遞件報名,參賽者只能擇其中一日現場遞件參賽,重複者以投件日期序位前者列入評選,後者逕行捨除)。
(四)餘詳附件。
三、檢附(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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