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培育藝文青年消費人口,鼓勵民眾於疫情趨緩後走進藝文場館,振興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文化幣),適用範圍包括包含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圖書、視聽娛樂、文創工藝等類型,例如看國片、看表演、購書、逛博物館、手作體驗等藝文消費。
- 凡符合前揭適用範圍及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無前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者;有實際從事藝文相關交易之自然人等資格之一,皆可申請成為合作之藝文消費點。
- 文化部特舉辦旨揭招商暨電支推廣說明會,將介紹文化幣使用系統、註冊及核銷等使用方式,並說明文化幣與電子支付合作說明。各場次說明如下:
(一)嘉義場:113年11月21日(四)下午2時至4時,假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O棟2樓禮堂辦理。
(二)屏東場:113年12月5日(四)下午3時30分至5時30分,假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演講廳辦理。
(三)高雄場:113年12月6日(五)下午2時至4時,假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辦理。
- 各場次目前皆尚有名額,鼓勵業者踴躍參與,報名連結:https://seminars.tca.org.tw/D15o500033.aspx。
- 另旨揭說明會於台北場次之現場錄影,業上傳於文化部YouTube專區,歡迎藝文業者線上觀看(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2h7AjNIA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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