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市112年公告登錄口述傳統「相褒歌」並認定陳好夫和高羅珠藝師為該登錄項目保存者,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4條規定「主管機關應鼓勵民間辦理無形文化資產之記錄、建檔、傳承、推廣及活化等工作」。為傳承本市特有文化資產,本傳習活動課程藉由認識保存者生平、學習歷程及其演唱技巧,同時學習賞析歌詞內容及與相褒歌相關的各領域背景知識以未來做為種子、傳承相褒歌文化和保存者之技藝為目標。
二、「石碇相褒歌傳習活動」課程謹訂於114年4月19日至114年8月9日每周六,假新北市永和區大新光明市民活動中心辦理,並於課程結束後舉辦成果發表會。
三、活動採網路報名,網址為:https://reurl.cc/7K25a5,意者請於114年4月10日(四)前完成報名手續,若為教師及公務人員身分者可核予「教師研習時數」或「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詳細報名內容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廠商「夠力庫有限公司」承辦窗口陳小姐,信箱goodtree.inf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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