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落實異物通報機制:
(一)發生供應餐食出現異物,請師長第一時間確認學生狀況,並通報衛生局,以利後續進行事件釐清及處理。倘為或外訂餐食,請依相關異物證據(如異物、照片等),要求廠商檢視製餐程序、分析異物產生原因及提供改善措施。
(二)請於適當場合向中心內師生宣導餐食發現異物之處理流程,並請教師若遇學生反映餐食問題(含午餐、外購餐食、飲料、點心等),應立即通報衛生局知悉並妥善處理;並向學生宣導,若發現餐食有異物,應立即向師長反映,以利即時處理。
二、為全面防堵萊豬及輻射污染食品,並響應推動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以下簡稱三章一Q),請貴中心落實下列事項:
(一)午餐肉品、蛋品、水產品、生鮮蔬菜及豆漿等主要食材使用三章一Q國產在地農產品,建議貴中心參考執行。
(二)午餐應加強食材自主驗收,確保食材產地、效期等重要資訊無虞。
(三)委託廠商送/供餐時,請留意廠商使用來源,及是否落實豬肉自主快篩檢驗。
(四)於菜單註記「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及「本中心未使用輻射污染食品」,並請張貼上開資訊於門首或場所明顯處。
三、每年11月至隔年3月為諾羅病毒流行季節,其傳染力及散播力快速且廣泛,常透過糞口途徑或受污染之食品及水源傳染,造成患者腹痛、水漾腹瀉及嘔吐等,部分患者更可能有發燒等症狀,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依據餐飲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進入餐點製備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遭污染時,應依正確步驟洗手及消毒。若人員患有腸胃道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險。
(二)餐飲及烹調場所應隨時保持衛生,烹調之器具應保持清潔,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
(三)另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若生食來自於受污染水域的水產品,亦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發生,倘使用貝類等水產品為食材時,應確保其來源,並確實執行供應商之管理,澈底加熱後再提供食用。
(四)請加強衛生教育宣導,包含注意個人及環應衛生,不生飲、不生食、不與他人共食,使用公筷母匙,養成勤洗手的好習慣。
(五)確實檢視校內洗手設備及用品是否充足。
(六)如有腹瀉嘔吐患者,其環境空間請務必做好消毒清潔,清潔完畢應澈底洗手。
四、有關午餐留樣檢體部分,依本市契約範本規定,以免洗容器具取樣當日餐食留樣檢體1份,1份重量須達300公克,並置於冷藏攝氏7度以下之設備保存至少48小時,請配合並落實辦理。
五、廚房鍋爐應於作業前檢外觀、管線有無破損、相關裝置是否異常等,並定期進行保養及維護;另倘廚房進行各項修繕、補強或整建工程,請務必妥善進行中心內外溝通、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及妥善因應處理施工噪音,並再度檢視廚房內供電、瓦斯、供水及其他設施設備是否安全無虞。
六、午餐相關文件(如三章一Q及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等)已置於本局網站學校午餐專區(https://www.ntpc.edu.tw/home.jsp?id=24f533af7e16d877),將不定期更新,請貴中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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