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
轉知教育部修正「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發展辦法」第5條規定。
-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3627D號函辦理。
- 二、旨揭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4年11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362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教育部修正「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發展辦法」第5條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林專員,電話:(02)7736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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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檔案: |
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發展辦法第五條修正條文.odt
教育部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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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5-11-13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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