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10日臺教社(一)字第1142403792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及研討會各規劃3場次,為利「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受檢單位方便參與,爰採線上方式進行,期能使參與人員均能獲得充分的學習機會。
三、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鼓勵114年參與個資行政檢查之受檢單位踴躍參加旨揭工作坊及研討會;亦歡迎非屬前開受檢單位或為115年潛在受檢單位參加。
(二)課程資訊、報名方式及相關資訊細節,請詳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