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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淡江大橋為八里區、淡水區重要聯絡公路,將於本(115)年5月12日正式通車,為確保淡
江大橋主橋及中正路51巷成為行人、自行車及大眾運輸友善的核心環境,本府交通局已規劃淡江
大橋主橋及淡水區中正路51巷於假日(12時至21時)、重大活動期間,實施禁行15噸以上大貨
車管制;為配合本府交通局訂定「本市大貨車行駛路線及禁行區域圖」公告,本府警察局將於淡
水區中正路與沙崙路口、淡水區中正路2段51巷與淡江大橋濱海匝道交叉口等2處建置禁行大貨
車科技執法設備,以維護用路安全。
二、本府警察局建置旨揭路段設備取締交通違規情事,將於本年5月12日通車後啟用執法,請惠予協
助於CMS資訊可變標誌、社群媒體、里民大會、社區治安座談會及各式管道宣導,以利用路
人、轄區里長了解最新執法措施。
三、有關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通知單後續裁罰事宜,亦請協助宣導下列事項:
(一)如有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通知單後續裁罰疑義,可逕洽應到案處所查詢。
(二)如對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舉發認有不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及行政訴訟法第237條
之2等規定,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原告住所地、居所
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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