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115年6月25日新北景施字第1152516518號函辦理。 二、板橋區農村公園三合院業經本市板橋區公所於115年5月1日完成修繕並正式啟用,活化為兼具藝文展示、教育推廣及休憩功能之免費展演空間。 三、學校、團體或個人如有藝文創作成果展出需求,歡迎洽詢板橋區公所辦理相關展演規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