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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9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64665號函辦理。
二、請設有「烹飪」相關技藝類科之補習班、或依法提供餐食之補習班(供餐前應於補習合作契約書落實簽訂代訂餐點契約,且餐點不得為班內自煮)注意,牡蠣等雙殼貝類因具有濾食特性,倘養殖或捕撈水域受污染,可能蓄積諾羅病毒等病原;另諾羅病毒感染劑量極低,且可經由人與人接觸迅速傳播,民眾如食用未經充分加熱之雙殼貝類,將增加感染及食品中毒風險。
三、為降低食品中毒風險,前開補習班倘餐點涉及供應牡蠣等雙殼貝類時,應避免提供生食,並務必徹底加熱後再食用;另可於菜單、產品標示或其他適當方式揭示食用注意事項,避免因追求生嫩或半熟口感,而忽略食品中毒風險。
四、另對於未設有烹飪類科或未供餐之補習班,請協助向教職員工及學生宣導前開衛教資訊,共同維護師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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