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新北市政府訪查立案補習班現場紀錄表」一案。
二、依據115年5月22日新北府教社字第1150984630號簽辦理。
三、為落實本市短期補習班(以下稱補習班)環境安全盤查作業,擬修訂新北市政府訪查立案短期補習班現場紀錄表,新增「是否實施反針孔攝影檢查,並將結果做成書面紀錄」之稽查項目。
四、檢附補習新北市政府訪查立案短期補習班現場紀錄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