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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團法人洪建全教育文化基金會115年10月2日115洪基字第1151002-2號函。
二、計畫資訊:
(一)申請對象:全臺公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以班級、社團或學習共同體為單位提出申請。
(二)贊助人數:每案上限30人,可包含隨隊師長及工作人員,惟其人數不得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一。
(三)贊助金額:一般學校每案最高新臺幣4萬5,000元;非山非市、偏遠及極偏學校每案最高新臺幣7萬元。
(四)贊助項目:交通費、門票費、保險費、餐費、導覽/體驗費及雜支,依參訪人數及實際需求合理編列。
(五)參訪內容:以具專業典藏機制或當代視覺藝術之美術館參訪為優先,不贊助一般商業性質展覽。
(六)申請方式:即日起填寫Google線上申請表單,經基金會審核後,於30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獲贊助單位;申請表單請掃描附件QR Code。
(七)成果繳交:活動結束後30日內,應上傳活動執行概況、照片、紀錄影片及活動保險資料等成果。
(八)相關資訊請至洪建全基金會網站(https://www.hongfoundation.org.tw/ )查詢;申請事宜請洽鍾小姐,電話:02-23965505分機112,電子信箱:pocky.chung@hongfoundation.org.tw。
三、檢附申請辦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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