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府文化局109年3月3日新北文發字第1090369772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文化基本法規範,保障人民文化權利,建立人民參與文化政策機制,促進多元文化及文化多樣性發展,文化部業於109年2月18日修正發布修正旨揭補助要點,鼓勵依法設立登記或經政府立案,且從事與文化相關事務之法人、機構或學校,補助審議民主模式辦理文化論壇,主題以全國性或區域性之文化藝術專業領域為優先。
三、本案自109年2月18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止開放線上申請,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站(http://grants.moc.gov.tw/Web/)登錄申請資料,完成申請程序;檢送旨揭補助要點、申請表、計畫書參考格式及經費編列原則供參,其餘資料請至該部公民文化論壇網站(https://ccf.moc.gov.tw/index/zh-tw)瀏覽或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