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終身學習輔導團工作計畫
壹、計畫緣由
為配合民國79年「新民專案—發展與改進成人教育六年計畫」,臺北縣政府於民國80年於光華國小設置「臺北縣成人教育資源中心」,隔年隨即組織「臺北縣成人教育輔導團」,進行人員培訓,推展成人基本教育工作。為鼓勵終身學習,推動終身教育,增進學習機會,教育部於民國91年頒布「終身學習法」,臺北縣成人教育輔導團於92年更名為「臺北縣終身教育輔導團」,陸續推展各項終身教育工作,提供民眾終身學習機會。民國100年因應臺北縣改制,更名為「新北市終身教育輔導團」,更積極發揮團員專業知能,致力提升本市終身教育之效能。
貳、計畫依據
一、終身學習法
二、新北市終身學習推展會設置要點
参、計畫目標
一、宣導相關政策,輔導學校落實辦理終身教育。
二、成立規劃小組,藉由團隊合作與系統思考,提出務實之年度計畫。
三、推展終身學習,辦理方案規劃、課程研發、師資培訓、輔導訪視、專案研究、活動執行等政策。
肆、組織成員
一、團 長:由教育局長擔任,督導辦理各項團務事宜。
二、副 團 長:由教育局副局長擔任,協助督導辦理各項團務事宜。
三、主任秘書:由社教科科長擔任,統整各項團務事宜。
四、總 幹 事:由設置終教中心校長擔任,綜理各項團務事宜。
五、副總幹事:由由資深校長擔任,協助綜理各項團務事宜。
六、指導教授:遴聘專家學者擔任,提供相關業務諮詢。
七、諮詢委員:由資深校長擔任,提供專業諮詢。
八、執行小組:組長由團長遴聘,成員由團長分配或組長推薦。
(一)行政進修組:負責終身教育中心及團務運作執行。
(二)研發出版組:負責終身教育政策研議、發展及出版。
(三)補校教育組:負責補校課程教材研發等工作。
(四)樂齡教育組:負責樂齡教育相關推動工作。
(五)行銷活動組:負責終身教育相關業務推廣及活動行銷。
伍、年度工作重點
依據上述計畫目標,預計推動以下重點工作:
組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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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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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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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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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進修組
─終身教育
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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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撰擬終教中心年度預定工作計畫
2.彙整終教輔導團各小組工作計畫及經費請款。
3.召開終教輔導團團務會議、小組長會議。
4.協助樂齡中心督導及訪視事宜。
5.協助補校教材、教科書等各項事宜。
6.協助出刊終教輔導刊物。
7.協助籌備終身學習推展委員會。
8.辦理社教個人暨團體有功人員評選。
9.協助辦理終身學習楷模審查事宜。
10.規劃國內外進修參訪計畫。
11.其他辦理教育局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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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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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出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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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助本市成人終身教育、高齡教育等專案之規劃、進行及計畫之撰寫。
2.規劃辦理樂齡教育學術研討暨專案研究成果發表。
3.執行新北市終身教育、高齡教育相關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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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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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校教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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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輯國中補校數學教材。
2.規劃補校訪視工作進行。
3.辦理補校小組會議與研習。
4.進行補校發展評估研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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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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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齡教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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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劃執行代間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甄選暨出版專輯。
2.編輯新北市樂齡教育經營手冊。
3.協助樂齡學習中心輔導與訪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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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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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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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新北市學習行動年「終身學習331」嘉年華計畫。
2.行銷各項終身教育主題。
3.執行新北市終身教育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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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經費來源: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專款補助。
柒、輔導團聘期:本團團員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頒予聘書,聘期2年。
捌、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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